吾寝室号曰57,对门号曰52,关系甚为融洽,常相约饮酒,一日酒至半酣,一室友忽然哈哈大笑云:“笑煞俺了。”
众人忙惊问是何缘故,其笑曰:“且看你我之门牌,你们“无儿”(52),我们“无妻”(57)也。”遂哈哈同笑。
孰料异日安装电话,对门号曰“要妻”(17),吾室号曰“要儿”(12),乃同叹上天之不公,若号码想换,则为 “无妻要妻”、“无儿要儿”,其不皆大欢喜哉!
显示页--中华职教网
寝室饮酒中的对子
【发布时间:2005-12-27 16:12:05 发布人:fdx007】
上传寝室:黑龙江大学一学区4楼02室[00级女寝]